关于成立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、市直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成立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。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何孔来(市公安局副局长)
副主任:陈荣庆(市教育局副局长)
叶小红(市民政局副局长)
唐寿江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)
朱智琴(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政工科科长)
欧映刚(市财政局党组成员)
张顺慈(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)
易 伟(市卫生局副局长)
黄旭日(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)
成 员:颜水旺(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)
毛良明(市教育局教育股股长)
许明华(市财政局行财股股长)
沈连清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股股长)
蒋小坚(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和物业
管理股股长)
谢建龙(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治安中队队长)
肖土明(市民政局优抚股科员)
黄 斌(市人民医院副院长)
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,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,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市公安局协商后,报委员会主任批准,由市公安局发文。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3年10月18日